投資移民

實現移民之夢,和你一路走來

本站记者   Sunny

这次回到北京,亲朋好友相聚,大家畅谈相思之情之余,也关心我们在美国的生活,尤其是女儿在美国的学习。我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虽至今没有走进美国的课堂,但从女儿的作业以及学校搞的一些活动中也看出一些门道。诚如很多人在博客或文章中提到的那样,美国学校的学生自主学习,发现与探究学习,多元文化与综合学科学习等等,是我们国内现在的教育仍所不能及的。好友们羡慕之余,自然关心:“如何移民美国”这一话题。

其实在我回国之前,恰巧好朋友朱姐带着孩子到美国来玩,她也是带有考察的目的,想移民美国。在国内她听了很多关于移民公司的讲座,也在网上查询了很多资料,好的坏的,鱼龙混杂把她搞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借着这次到美国的机会,她想好好了解一下有关移民的诸多事宜,于是我们通过朋友介绍,来到了MT律师事务所,见到了这方面的专家--田胜昔 (Tina Tian)律师。

在北京朱姐有自己的会计师事务所,而且名下有多处房产,经济实力颇丰。见多识广的她见到田律师开门见山直奔主题。

朱姐:咱们事务所主要擅长哪方面的事务?

从成功案例分析移民局批准EB1A案件的侧重点

2011年年初, 移民局正式颁发了EB1A和EB1B案件补件的样版。 从对其补件样板的分析, 比照我所多年以来成功办理的EB1案件的支持材料,我们发现最核心的变化有以下几点: 

第一、 在补件样板颁发之前, 在我们所经办的EB1 A 案件, 一般我们都可以通过分析当事人的资质,列举出至少5项的合格条件,并结合丰富的实例,向移民局展现出一幅生动的杰出人才画面,从而使案件能够顺利得批。但EB1A案件模板出台后, 我们发现移民局方面采取“合并同类项”的方法, 使得以往我们一贯采用的多方位展示当事人合格条件的方法已不再适用。 比如: 以往我们尽可能地将当事人的专利,独立科研基金,科学大会上所做的口头发言等都做为独立项目向移民局展示。 移民局自补件模板发布以来, 以上的做法都变得不可能了。 

第二、 采用递进方法严格检验EB1A当事人的资质。补件模板的最大特征之一就是通过设置2个递进层面全面审核EB1A当事人的资质。如上所述, 即使律师通过大量证据及洋洋洒洒支持信件向移民局展示当事人的资质, 如果不能让移民局官员明确感受到申请人符合了两个不同层面的要求, 同样免不了打回来补件的结果。 

EB5 排期到来之后对投资人影响面面观

2015年4月13日,中国大陆出生的EB5 继2014年9月份出现排期之后,于2015年配额年度首次出现排期。出现排期后,许多客户立即在第一时间里给我们律师楼打电话咨询排期到来之后对申请人的影响。本文旨在从客观的角度分析EB5排期到来后对打算申请或正在移民局等待案件审理的投资人的影响。 
 
目前在移民局等待审核或者等待配额的EB5案件 
 
目前掌握的I-526案件递交及审核的数据分析是移民局于2012及2014年公布的。自2005年第一个季度到2012年第三个季度,移民局共收到13,795个I-526申请。 截止2012年第三个季度,还有4971个I-526 在移民局等待批准。由于2013年配额年度从2012年10月1日起算,按照每个家庭3口人计算,4971个正在等待批准的案件所需要的2013年的配额已经超出了1万个, 缺口为4913个。

EB-5 投资移民前的税务规划

EB-5 投资移民前的税务规划

此专栏由MT LAW LLC (MT律师事务所)为中国新移民就移民法、税法、公司法、房地产法、财产规划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作出专业的知识介绍和普及。本专栏内容不代表本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

美国作为移民大国,以其高质的教育水平和商业发展机会,每年吸引几十万移民的涌入。伴随着这些移民而来的是他们在美国外的财产。在前几期的专栏中我们已经给读者介绍了美国税务居民的概念,一旦获得美国绿卡,则该移民则需就其全球范围内的收入进行报税。 因此,MT 律师事务所建议读者在实施移民计划之前,开始进行财产规划。 以降低财产风险并规避沉重的税负。

本专栏主要会为读者介绍投资移民的相关财税规划问题。 我们会就移民前财产规划方式给出一些建议:

1.选择收入低,财产少的配偶当绿卡申请人

EB-5 投资移民和L-1A 跨国公司经理签证比较分析

随着中国进一步对外开放,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开始放眼世界,选择合适的投资、移民机会,美利坚合众国作为热门移民国家,以其优异的基础设施,良好的投资环境,成为众多投资人、移民的优先选择。

MT 律师事务所近期接到众多客户咨询,希望了解投资移民和跨国公司经理签证,在此,我们将对两种投资、移民方式作出比较。

由于EB-5 和EB-1C两种移民都涉及到资本的投资,在很多情况下,也都是需要成立在美国成立新公司,所以很多客户在概念上混淆了这两种移民签证类别。然而,从移民法角度上来说,这两者是存在众多区别的,客户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方式。

EB-5 投资移民排期之说

随 着中国投资移民热潮的兴起以及各种区域中心的建立,现在每年的10000个EB-5投资移民名额使用速度变快,在2012年一个财政年度,共6700多个 名额 被占。在去年年底的时候,国务院曾经预测,中国大陆生的投资人很有可能会在2013年遭遇排期,然而,就目前的最新移民排期来看,中国EB-5投资移民仍 处于有名额的状态,并且,国务院同时也更新了预测,表示就2013财政年度(2013年10月1日之前),可能不会出现排期。

虽然这对于投资移民申请人是一个振奋的消息,意味着投资人仍然可以继续选择项目,并在I-526获批后直接递交调整身份申请,但按照目前的速度来看,中国大 陆投资人人数在不断增长,很难说不在2013或2014年的某个月出现排期,届时,国务院会为所有大陆生投资人设立一个截止日(Cut off date),只有优先日(priority date)在截止日之前递交的申请人才可以递交I-485 申请或者开始办理领事馆程序。 这无疑会影响到投资人获得绿卡的速度,并且对一些有即将超过21岁子女的投资人来说,会有较大影响。

EB-5投资移民简介

1.     什么是EB-5?

EB-5投资移民方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 (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 。此类签证从1991年起实行,美国政府并于1993年在EB-5移民法中特别增设了一种“地区中心移民方案”(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将移民申请条件中对“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使EB-5成为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

2.  获得EB-5投资移民的条件:

EB-5投资移民项目选择

每年,美国会提供1万个投资移民签证给合格的外国投资移民申请人,其中有3000个签证名额预留给投资到目标就业区(Target Employment Area, “TEA”)创立新企业的投资移民者,3000个签证名额预留给投资到区域中心(Regional Center)的投资移民者。 自2012年9月28日,奥巴马总统正式签署S.3245法案,将EB-5投资移民区域中心项目延期三年后,中国内地的投资移民人数逐步增长。其中,投资区域中心成为很多投资者的首选。 因为投资者将投资款投给移民局核准的“区域中心”后,成为某个项目的合伙人或股东,投资者一般不需要参与项目的日常管理中,且投资移民法第二项之“创造10个全职就业机会”的要求将包括项目所有投资款创造的间接就业机会。 目前,大部分的区域中心项目是位于目标就业区的(TEA地区),即失业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50%或其所在区域不属于任何统计意义上超过2万人口的城市,对于TEA地区项目的投资款为每人50万美金,也即是,50万美金的投入即可完成全家移民美国的梦想。

EB-5 投资移民对于创造就业机会的要求

由于EB-5投资移民类别创立的初衷就是为了推动美国经济发展,创造就业机会,所以EB-5 投资移民对于投资人最主要的两项要求为: 1. 合理的资金来源,投资五十万或者一百万;2. 能够满足移民局对于创造10个全职就业机会的要求。
全职就业的要求主要是1、每个投资人需要通过自己的投资为美国劳工创造就业机会; 2. 必须是美国公民、绿卡持有者、政治避难者或者难民;3. 美国劳工必须是每周工作35小时以上的全职劳工;4. 投资人不需在项目刚开始就创造10个就业机会,但需要在递交I-829 申请获得永久绿卡之前达到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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